深圳市阿斯度社会组织自律服务中心组织架构图与职责说明

 

 

深圳市阿斯度社会组织自律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阿斯度)设置理事会、监事、主任、项目部、行政部为办事机构,设置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专业顾问咨询机构。各部门职责设置如下:

一、理事会职责

理事会是阿斯度的最高决策机构。理事会行使以下职责:

(一)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的章程,修改和决定本单位的使命、战略和目标;

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长;

(三)聘任和解聘本单位主任,聘任或解聘本单位的财务负责人;

(四)审批和决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,包括业务活动计划,资金的募集和使用计划;

(五)审批和决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;

(六)审议主任的工作报告,检查主任的工作;

(七)制定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;

(八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;

(九)保证本单位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,具有透明度和公信力,避免理事会成员与本单位发生利益冲突;

(十)发展良好的公共关系,建立持续稳定的资源网络,保证本单位有足够资源实现战略目标和财务目标;

(十一)审议和决定投资和担保事项;

(十二)决定本单位的分立、合并、变更或终止;

(十三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
二、监事

监事行使以下职责:

(一)依据章程和本制度开展工作;

(二)监督理事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机构章程、程序规范、职业伦理、发起方理念、出资方意愿、受益群体及员工权益保障等事项;

(三)监督理事会成员的敬业尽职,履行勤勉义务;

(四)就规范、完善监督工作提出建议,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完善;

(五)与理事会合作,完善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。有权向理事会提出针对章程的修订动议;

(六)监督、检查机构的财务工作;

(七)监事对理事会、主任、办事机构的其它日常工作享有知情权、调查权、质询权,并负有监督规范的责任。

三、主任

应遵从理事会会议决策,主持阿斯度日常工作,行使下列职责:

(一)主持开展日常工作,执行理事会决议,完成理事会赋予的工作目标和任务。

(二)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年度活动计划。

(三)拟定资金的筹集、管理和使用计划,保证经费支出和经费结构合理。

(四)拟定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,报理事会审批。

(五)协调各内设部门开展工作;

(六)任命机构核心管理人员,建设负责任和有专业能力的工作团队;

(七)负责与理事沟通,与理事长配合,实现机构信息共享,为理事会决策提供支持;

(八)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年度工作进展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,以及为实施战略计划所采取的长期行动的进展情况,接受理事的监督和检查;

(九)每年如发生支出超出年度财务预算总额的情况,主任应请理事会或理事会批准的专门小组审批通过。在年度预算总额范围内,预算内支出及预算外不超过金额10%由主任审批,预算外超过10%的支出,主任应请理事会或理事会批准的专门小组审批通过。在上述范围内,主任可在财务支出的支出细项间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。

(十)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。

四、项目部

项目部负责管理和实施阿斯度项目工作,行使以下职责:

(一)依照机构战略目标和年度规划,制定项目年度计划;

(二)统筹项目实施安排,编制并执行项目执行计划,落实项目要求,确保项目有质量地完成;

(三)负责项目有关的沟通、协调、文档管理等工作;

(四)其他主任交办的工作事项。

五、行政部

行政部负责阿斯度的日常行政事务,行使以下职责:

(一)承担阿斯度日常行政工作,确保机构运作有序,信息畅通;

(二)起草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,并负责进行及时的修订、完善;

(三)统筹管理机构的人事、财务、会议、宣传、档案工作,落实相关工作安排;

(四)组织安排机构文化建设活动;

(五)其他主任交办的工作事项。

六、专家咨询委员会

专家咨询委员会由热心并志愿贡献的行业专家组成,由理事会邀请加入,人数不受限定。阿斯度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,为机构内外的专门事项,提供顾问咨询、调查研究等方面的支持。必要时可以邀请委员列席理事会会议,列席委员没有决策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