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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实施30周年,也是《残疾人权利公约》通过的第15年。作为一家资助机构,如果我们已经有明确的聚焦人群和关注议题,还需要了解残障吗?如果我们已经资助了残障相关项目、甚至有专门的残障相关资助板块,还需要从了解残障开始吗?CDR与上海有人基金会联合主办“残障融合意识与基金会从业者专业发展”线上研讨,让我们回到基点,重新认识残障,进而思考残障对于自己作为个人、以及作为资助者,意味着什么。
文本为活动资料和视频实录,欢迎回顾。
阅读材料:
拓展阅读:CDR社会议题知识库>> 残障基础>>
(以下为活动要点时间轴)
00:09:00-01:11:21 嘉宾分享:残障融合意识与基金会/公益行业从业者专业发展
01:11:22-01:46:02 现场问答:
- 1、联合国残疾人保障法里为什么用的还是“残疾”?
- 2、目前国内残障领域的公益项目总体是什么情况?可以分享一下吗
- 3、有时候很可能我们自己觉得具备残障视角了,但可能因为确实没有换位思考过 很多不自知的忽略。有人基金会的老师能否举1-2个很典型的例子
- (1)残障领域的干预太过“供方视角”,怎样才叫真正的为残障人士赋权赋能?
- (2)即使不直接从事残障领域的资助,但是如果具备了更好的残障视角,有些工作可以做的更好?或者因为不够具备残障视角有些问题容易被忽略和无视的?
- 4、国内对残障项目的资助情况如何?
- 5、国内有哪些体现了残障融合意识的优秀案例?
01:48:05-01:53:18 听众总结分享(敦和基金会 黄佳):本场分享印象深刻、且值得资助同行关注的亮点